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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到一個客戶的信讓我又不得不提這個老掉牙的話題。

一般人常將所謂美工與設計合併為同類名詞,演變至今產生許多延伸稱謂:美編、排版、修圖.....etc
最常在求職網站看到的合併詞就是「美工設計」 。

以我來講其實美工跟設計是本根同源,它們在實務上究竟如何明確區分定義其實沒個準,每個人評定標準都不同。
而不論美工或設計,舉凡需要應用到視覺美學及圖像創造的活動,我覺得都是同樣的事情。

今天即使是最單純的排版好了,我有照片跟文字,我只要單純把圖跟字排好就好了。
但是要用什麼字體?多大級數?擺哪裡?跟圖片怎麼配合?圖要不要取局部放大?整體感覺要如何表現?
這些都要靠當事人去發想,或許你看他十分鐘就做完了,你會覺得好簡單,因此認定這應該是件「簡單」的工作。
但是他為什麼十分鐘就做完了呢?因為他前面花了十年的時間,而這是你不知道的,也是你在報酬上應該考納的重點。

你去看醫生會想找資深的,因為經驗豐富總是比較讓人安心,相對給予較高報酬也是合理。
同理,你要找美工/設計,你付出的報酬也應該等同於對方的經驗;你買的應該是他的經驗及洞見,他的品味及想法。
這些都是他靠時間累積出來的,你看不到的不代表不存在。

我認為美工與設計是同樣的事,也就是即使簡單畫個什麼圖,它的比例大小或線條粗細產生的整體感,我覺得也是設計的一種。
但不一定每個人都像我這樣想,也不一定每個做美工/設計的人都這樣想。
所以就產生了在商業交易上認定標準的不同,這點變成在做這類工作時必須事前確認的重心。 

對方可能只是想要一碗陽春麵,你卻端出一碗什錦麵,怎麼看雙方都不會滿意的。

其實這種美感的東西真的沒有絕對標準,名設計師的設計也不一定能取悅全部的人。
唯一不變的是這是,它是個靠經驗累積的工作,你在付出報酬時也應該給予合理的價格。

同樣的,在雙方還沒摸熟前就提出殺價的行為,我通常就是再見了。
因為你想殺價就代表你認定我的價值跟我自己認定的價值有落差,那麼你就應該再去找符合你認定價值的那個人,而不要找我。 
既然你不認定我就不必跟我殺價,因為我必須尊重我自己,也要尊重我的工作。

這個話題其實很老掉牙,但還是一直存在就代表大家普遍想法還沒完全打開。
如果想通了,就知道我想傳達的意思很簡單:尊重不同領域的工作。 

很多人對美工/設計的區別方式很粗糙:
美工=會使用美編軟體的人,設計=除了會美編軟體更需要其他專業技術的人。
關於這現象國內外皆然,這部份你可以參考上次我分享的文章:You don't need a designer

其實想通後,名銜是什麼真的不重要,重要的還是尊重。
如果你真誠想跟某人合作,你付出的報酬不一定只能在單純金錢上表現出來,我相信對方可以在其他地方感受到你珍貴的心意。

就好像在廟裡供奉香油錢,好野人可能一出手就幾十萬出去了,有個流浪漢只供奉了十塊錢,卻是他全部的財產。
你覺得哪個供奉最具心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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