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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標:離開這裡

我已經忍受太久太久,久到我認為再不離開,遲早不是我把自己逼瘋就是會做出失去理智的傻事。
你吃定我是軟柿子,你知道我不夠叛逆,你知道我不是那種會惹事生非的人,你知道我不是會搞到上社會版的人。
但是我在精神上,是實實在在的叛逆者。
你那套上對下的階級觀念模式,想硬套到我頭上只會不斷把我惹惱;我是那種你愈硬要我如何我就硬是不鳥你。

你始終把我當你的"資產項目",把我當成一種人頭,一種方便你獲利生財的便利工具;因為你知道我不會反抗。
但人會長大人會變,過往你把我當人頭玩弄也就罷,但事實是我已經到了這把年紀,法律上你也已經沒有太多可以擺佈我的地方。
所以,當你不得不需要我"本人"親自出面處理當年你"權充"我所做的事,我實在無法當做沒事兒。
已經到這個地步,我也就不拐彎抹角,我選擇在現場明白的告訴你我這個帳面上的"本人"的意願。
本人的意願,再明確不過;既然帳面上這是印著我的名字,那我現在有絕對的權利去做任何我想要的處置。
但我也已保留你的顏面,我沒有當場立刻馬上不顧什麼條文規定的直接把那些有價物"丟掉",我知道我只是個人頭,你只是用我的人頭去操作你的獲利。
如果我絕一點,管你什麼五四三,我叫辦事員隨便你用什麼方法我只要把我這個帳戶徹底銷毀,因為我根本從開始就不知道有這個東西"存在"。

對,我連這件事何時開始都不知道,也就是,你完全沒經過我通意也完全沒知會我,就直接進行你自己的行動。
完全不顧慮別人的想法,因為你眼中根本沒別人,多麼你的風格啊! 

既然如此,我大可以其人之道還治其人之身,大可不管三七二十一,管你裡面還有什麼東西,我只要當場把這個幽靈帳戶徹底消滅掉。

但是,我始終還無法當個大混蛋,我多希望自己夠壞,壞到可以做這種混事還不會良心不安的人。
你也明白這點,你很清楚,所以你抓住我這個弱點,狠狠踩下去。
你踩多深,我跟你的距離就多遠。

可笑的事,你的一切行為模式我都一清二楚,但你對我卻完全不清楚。
你不知道我喜歡什麼討厭什麼愛看什麼不吃什麼喜歡去哪不愛做什麼。
但我很清楚你的思考邏輯,所以對你會採取的行動也都有概念。

所以,當我現場用嚴肅的口吻說"看你想把帳戶裡的那些轉去哪都行,我要我這個帳戶終止掉,我要註消它"
你那個不置可否的表情,讓我覺得很可笑也很滑稽;我也明白,要不是因為非我"本人"出面不可,你也不會讓我知道有這檔事。
如果可以的話,你會從頭到尾都自導自演,而我永遠不知道發生了什麼事。

這種事也不是今天才第一次發生。
而每次都是到必須由本人出面的情況你才會讓事情曝光,當然,這中間所有一切的種種都是你自己的好處,我只是被你拿來操弄的幽靈人口。

這件事最可笑的是,你果然又應驗了我的預測。
在我親口對你表達要終止帳戶的那天之後,我就默默觀察,看看你這次是否有把我的話聽進去?
在我預想的一個比較有是非觀念的人,會在終止帳戶後跟當事人知會,事情才算告一段落。
即使之前你不尊重我把我當傀儡所做的那些事,我也就不再追究,那麼,至少現在,在我已經講這麼明白的情況下,看看你是否能表現出最後一點對我的"尊重"?
很不幸的,事情仍然不出我所料,幾個月後我仍然發現那個帳戶仍然存在,仍然有"運作",只是數額可能所剩不多。
你還是沒有放棄這條線。

你完全沒把我的話當話,你仍然是那個從頭到尾都不把別人放在眼裡的人。

事情到今天這個地步,我真的不想再繼續浪費時間跟你耗下去;我只想離開。
至於去哪裡我其實也不知道,我只知道,只要能離你遠一點上哪都好。
我現在的狀態無法處理我們之間的關係,我也已經不指望你會忽然良心發現;山不轉路轉,所以最好的方法就是我自己離開。

這也是你最大的願望,不是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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